机场气象台的设各配置应当根据机场运行标准、机场所在地区天气和气候特点的要求,以满足飞行安全为目标,选择特续稳定、性能可靠的气象设备。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配置设备或系统维修维护所需的仪器仪表及工具。
气象探测设备应当能够满足云、主导能见度、垂直能见度,跑道视程、气象光学视程、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湿度、最高气温、最低气温、降水量和积雪深度等气象要素的探测需要。机场气象台应当配置以下探测设备:
1、每条跑道配置自动气家站1套(含温度/温度、风向风速、气压传感器和雨量计)、风向风速仪1套、云高仪2套、前向散射仪3套或大气透射仪3套,背景光亮度仪一套。
2、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选定最接近机场莶准点的沿跑道安装的自动气款站所在的位置作为基准观測点,基准观测点附近应当设置一套备份自动气象站,其位受与主用设备的位发连线平行手跑道中线,基准观测点的自动气泉站与备份自动站相距小于10米。
3、移动式综合气款观测设备1套(含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传感器)。
4、天气雷达1部或引接机场附近天气雷达回波资料的设备1套。
5、常规气象观測设备。
在基本配置的基础上,年均雷暴日数大于50的机场,应当配置天气雷达1套、闪电定位仪1套。高原机场或机场风切变影响程度大的机场应当配置多普勒天气雷达。
在风场复杂的机场,机场气象台选择配置以下气象探测设备:
1、风廓线雷达
2、低空风切变探测告警系统
3、激光雷达
用于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重要气象设施设备应当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定经民航局、地区管理局行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需要申请开放许可的气象设备,在行业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办法》经民航局批准后方可正式运行。